据越南《越南新闻》8月29日消息,越南央行8月28日颁布第19/2018/TT-NHNN号通知,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越中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关货物或服务结算可采用越盾或人民币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账。
显示 1 条结果
塔吉克斯坦青年李小龙的中医缘
镜头连中外 | 山水相会 文旅融合——中德古城焕新生
第137届广交会二期闭幕
徽动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