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越南新闻》8月29日消息,越南央行8月28日颁布第19/2018/TT-NHNN号通知,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越中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关货物或服务结算可采用越盾或人民币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账。
显示 1 条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自贸试验区政策解读系列(三)
西部陆海新通道黄百铁路建设正酣
乌兹别克斯坦:古城布哈拉印象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