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阳逻综保区区内企业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代码“9710”)货物7月21日搭乘中欧班列(武汉)发往匈牙利布达佩斯。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模式实施首周,梅州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就达1.3亿元,出口商品包括日用品、玩具、五金配件等,产品销往多个国家,实现了“开门红”。
记者4日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首批搭乘中欧班列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番茄酱罐头日前在天津海关成功申报,在西安装载放行经阿拉山口出境,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哈萨克斯坦。
山东省9月1日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业务出口监管试点。据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截至1日24时反馈,试点首日山东共验放以“9710”“9810”模式申报的企业超40家,货值累计1200万余元(人民币)
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首月,全国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B2B出口390.4万票。
海关总署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记者5日从南京海关获悉,试点首月,开放型经济大省江苏跨境电商B2B出口1291万元。南京海关将最大限度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对稳外贸和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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