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新闻》近日报道,越南总理阮春福日前签发第433号决定(433/QD-TTg),放宽企业国内外贷款的担保规定。根据规定,政府可为企业在实施投资项目中新增内债和外债贷款提供担保,但担保额不得超过限额,内债担保额不超过2万亿越盾,外债担保不得超过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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