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定了木聚糖酶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签和包装等8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木聚糖酶饲料添加剂的卫生指标和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L-苏氨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贮存、运输。主要技术内容:产品外观表述、技术指标的确定和试验方法的确立。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L-抗坏血酸与偏磷酸盐(钠、钙、镁等)反应所制得的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β-胡萝卜素晶体为原料,添加淀粉、明胶等辅料经喷雾、包被、干燥制成的饲料添加剂-胡萝卜素粉。本标准的第4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维生素D3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其中标准的第一章、第三章和第五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级碳酸氢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级碳酸氢钠,主要用作调节畜禽肠道酸度、提高畜禽生产性能。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甜菜碱盐酸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三甲胺与氯乙酸、碳酸钠或氢氧化钠反应合成甜菜碱水溶液,经浓缩、除盐、盐酸酸化、结晶、干燥等工序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甜菜碱盐酸盐。本标准的第1章、第4章、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尿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其中标准的第三章、第六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亚硒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氢氧化钠与亚硒酸反应生成的饲料添加剂亚硒酸钠。该产品主要用作饲料加工中作硒的预混合料的原料。
本文件宣布环保署获悉有关不同商品内/表杀虫剂化学物残留的若干杀虫剂申请。
在完成相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后,本通报管理决议草案规定了秘鲁进口产源于美国大麻(Cannabis sativa)籽的植物卫生要求。
第PMRL2019-08号通报文目的是就撤销福美铁(Ferbam)、福美双(Thiram)及福美锌(Ziram)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及其限量中指定的相应商品进行咨询。
任何未能妥善建立好非洲猪瘟(ASF)影响国生产/制造猪肉或猪肉制品文件的人员首次可受到5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第二次75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第三次10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以防止非洲猪瘟在韩国扩散;
本拟定修改案旨在明确不适合使用功能成分的材料。
修订进口明胶、调味内脏和固化脂的批准国家名单。
修订天然香料物质定义,纳入微生物或酶促工艺作为天然香料物质的生产方法
删除韩国米酒总酸量标准(Takju, Yakju及Cheongju)并重新调整酒精饮料的分类
农业和水资源部(部)发布了一个有关从批准国家进口动物园牛科动物及其精液的审议报告草案,并提供为期60天的评议期。
规定用于鱼及鱼类产品的食品添加剂及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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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青岛港外贸航线数量持续增加
上合学子 天津访学
上合学子共赴文化交流之旅
第五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