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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自贸区——2020:深化中欧合作的重大选项(下)

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责任编辑:谭博文 2016-06-28 14:12:00

第三部分   

合并推进中欧BIT谈判与FTA谈判

如果中欧双方就2020年建立中欧自贸区形成共识,就需要对现有的行动路径做出重要调整。考虑到中欧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并从全球投资协定与贸易协定相融合的趋势出发,建议尽快合并中欧BIT与FTA谈判,加快实施早期收获项目。

一、合并推进BIT谈判与FTA谈判的趋势判断

1.BIT融入FTA的趋势明显

总的看,国际投资协定与国际贸易协定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2004年,全球达成了73项新的BIT协定,到2011年全世界仅新签订了47项国际投资协定,2012年前5个月仅新签订了5项BIT和2项其他协定。投资开放、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等BIT谈判内容越来越多地融入FTA协定。

当前,超大区域经济体的经贸合作大都选择FTA形态。例如,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欧盟与其他经济体推进的大都是FTA谈判(欧越、欧印等),欧盟与中国进行的中欧BIT谈判是欧盟正在开展的少数几个投资谈判之一。

2.中欧仅谈BIT而不谈FTA,困难大且成果有限

(1)仅谈BIT已经难以适应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趋势。对比中国2013年三次产业中的外资企业比重、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比重和1978-2013年的相关平均数,可以看出,中国第三产业中的外资企业数和使用外资金额的占比逐年提高。2016年1-4月,中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20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高出第二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平均增速3.1个百分点,在FDI总量中占比达到70.2%,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领域。

(2)达成FTA释放的双边红利远大于BIT。如果不谈FTA,中欧BIT谈判即便达成,所取得的成果也有限。目前中欧双方在法律规范、市场保护、投资的性质和方向、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以及产业对外资开放的比例等方面的分歧还相当明显。中国投资者非常关注的铁路、公路项目,目前欧盟尚未对中国开放。而这些方面直接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问题,需要在FTA框架下解决。

事实上,正在进行的中欧BIT谈判已经包含了自贸协定谈判的某些重要内容,使得中欧BIT与传统BIT谈判有着重大区别。适应双方需求,把中欧BIT谈判适时升级为FTA谈判水到渠成。

(3)囿于BIT谈判会导致中欧FTA谈判失去重要机遇。中欧BIT第一轮谈判开始于2014年1月,欧盟方面计划在2年半的时间内完成谈判,即到2016年年中完成。从目前进展看,这一预期有可能过于乐观。直到2016年1月,中欧双方才宣布放宽全面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范围,以合并文本为基础推进实质性的文本谈判,2016年还将进行2-3轮谈判。欧方在加快推进与美国、印度、日本的自贸进程,中方也在加快推进RCEP、中日韩等自贸谈判。相比而言,中欧BIT谈判还面临不少困难。按目前进度,很可能会耗时过长,导致双方错过进入彼此市场的有利时机。

3.合并推进中欧BIT谈判与FTA谈判具有可行性

(1)中国有合并BIT和FTA谈判的先例。中国过去签订的FTA协议,不乏两者合并实施的。比如,中国与巴基斯坦FTA首次采用了“贸投合一”的缔约方式,为投资单独设章,涉及投资定义、投资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征用、损害和损失的补偿、转移、代位求偿、争端解决等事项,实际上是将传统BIT的内容直接纳入FTA谈判中。

(2)欧盟有与发展中国家直接推进FTA谈判的先例。欧越已经签署《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涉及消除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原产地规则、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等领域。从转型和发展的进程看,中国明显快于越南,中欧完全有条件推进FTA与BIT的合并,直接开展自贸协议谈判,并使中欧市场相互开放的程度不低于欧越自贸协议所达成的水平。

二、合并中欧BIT谈判与FTA谈判的行动建议

1.扩大谈判范围

(1)把服务业市场准入和服务贸易作为中欧BIT谈判的重点内容之一。目前欧盟主要关注中国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国民待遇等问题;中国主要关心欧盟的投资法规、标准和管理机制等议题。在中欧正式谈判文本最终确定之前,把更多服务贸易内容纳入谈判范围,是双方的务实选择。

(2)以中欧BIT谈判文本为主,适当加入金融等服务贸易内容。这个方案的重点仍以现有的BIT谈判文本为主,增加金融服务等重要服务贸易的相关条款,以此适应中欧双边服务贸易合作的大趋势。

(3)在中欧BIT谈判文本的基础上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这就需要把BIT谈判升级为中欧BITT(BilateralInvestment and Trade Treaty,投资贸易协定)谈判。从涵盖范围看,BITT 涉及的范围可以考虑参考标准的FTA文本,把目前双方关注的重大问题纳入谈判范围。

2.扩大实施地域

中国在转型改革进程中,相当多的开放政策都是先通过试点探索再全面推开。建立中欧自贸区,也可以边谈判边试点,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率先在特定区域试点,探索双方共同关注的服务贸易内容、开放路径与开放方式。可以考虑把中国国内自贸区(FTZ)作为中欧FTA涉及条款的先行实施主体,在FTZ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不断扩大中欧FTA实施范围,走出一条加快双向市场开放的新路径。

3.扩大支持中欧FTA谈判的欧盟成员国数量

(1)发挥态度比较积极的成员国的作用。德国在欧盟各个层面有重要影响和作用,获得德国更深程度的支持有助于加快中欧FTA进程。

(2)加强与欧盟中南欧和中东欧成员国的沟通。希腊、西班牙、意大利等目前尚未完全从主权债务危机创伤中恢复过来,对外部冲击更为敏感,中国可以主动让利,给予其结构调整的缓冲期和过渡期。新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经济活力相对较高,中国需要加强与这些国家的交流沟通,强调彼此在经济发展上的互补性,减少他们对中欧自贸区的疑虑。

三、在合并推进中加快实施早期收获项目

1.以海关合作为重点的贸易便利化

在《中欧海关2014-2017年合作战略框架》下,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双方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过境效率、知识产权执法、贸易统计等方面的合作。提高人员签证的便利性。针对服务贸易的自然人流动,尽快商签促进商业访问人员、公司内部调任人员、合约服务提供者和独立专家、咨询人员等劳动力流动的合作协定,相互保障对方合同服务提供者的员工待遇,提高签证程序的透明度。加强中欧在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推动第三方检测和认证服务的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2.以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中欧货币金融合作

为了应对欧债危机,中国在2009年和2012年分别承诺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资500亿美元和430亿美元,中国3万多亿美元外汇储备中有近20%的欧元资产。此外,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都是亚投行创始国,中国亦于2015年12月加入了欧洲复兴银行而成为其股东。这些都为中欧货币金融深度合作创造了条件。

未来几年,以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加快中欧货币金融合作,重点是:加强金融机构互设和资本市场的互通机制建设,共同打造互联互通的亚欧金融大市场;以亚投行(AIIB)和欧投行(EIB)为桥梁和枢纽,开展亚欧之间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融资合作;加强双方在货币和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在国际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的完善与改革、相关规则的修订与制定等领域加强中欧宏观政策协调。

3.以环保技术为重点的技术合作

欧盟在绿色能源、低碳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等领域走在全球前列,而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和相对较低的制造成本,亟须欧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支持。在这些领域扩大自由贸易,促进中国巨大的服务需求市场与欧洲充足的服务业人力资本、生产能力和先进技术相结合,将有力促进中欧企业的创新合作。以清洁能源技术为例,到2020年,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5550亿美元。欧盟在环保技术、新能源开发使用技术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清洁能源开发使用技术的出口方面有很大优势。中国要放宽欧盟企业市场准入,吸引欧盟企业进入中国环保市场。

4.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合作

中欧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贸易方面有共同的需求。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新趋势,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欧盟,中小企业都面临着买家需求封闭、订单周期长、汇率风险高等传统外贸限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需求更为迫切。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仍面临较多贸易壁垒,而WTO框架中又缺乏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规则。尽管一些区域贸易协定开始触及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但规则差别较大。中国和欧盟建立自贸区,围绕跨境电子商务的内容进行平等协商,不仅能释放中欧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还将为全球和区域跨境电子商务规则制定提供有益参考。中欧应共同探索对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

5.加强中欧基础设施投资合作

欧盟桥梁、水道、铁路、公路、航空和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扩容和改造需要巨大投资,仅容克计划的实施就需要不低于3150亿欧元的投资。中国在高铁、桥梁、机场、电力等方面,有世界一流的技术与设备、建设能力和价格竞争力。双方可以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中欧FTA的重要内容。

6.扩大中欧政府采购合作

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在不断增大,2014年达到1.7万亿元,比2013年增加924.24亿元,增长5.6%。过去几年,中国在《政府采购协议》框架下对外资企业做了较大幅度的开放:一是扩大采购实体范围;二是扩大采购物品、服务与工程范围;三是降低门槛。中欧正在相互寻求更多参与对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双方扩大政府采购的空间巨大。可以考虑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双方政府采购参与实体,稳定预期,减少不确定性。

第四部分   

2020:中欧深化结构性改革的重大课题

深化中欧合作,推进中欧自贸进程,对中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现实需求。尽管中欧双方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各自面临的结构性矛盾有所不同,但以深化结构性改革破解结构性矛盾,已成为中欧的共同选择,成为建立中欧自贸区的重要条件。

一、深化中欧合作面临的结构性矛盾

1.欧盟

(1)贸易保护。中欧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但相互开放不可避免地会给各自某些行业带来包括就业调整在内的多方面冲击。面临某些行业和就业调整带来的强大压力,欧盟对中国采取了某些贸易保护措施。

(2)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某些不具有优势的行业,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等领域,欧盟仍实行或明或暗的保护政策,甚至列入限制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例外之列。近年来,欧盟颁布了大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贸易壁垒。

(3)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不足。例如,中国公民赴欧签证还比较困难,便利化程度低,手续复杂、申领时间过长、拒签率高等现象仍然存在。

2.中国

(1)产能过剩。由于传统增长方式尚未彻底转变,中国经济领域出现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某些领域甚至相当突出。这不仅成为影响中国短期经济增长、引发短期经济风险的因素,而且成为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为此,中国政府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从这两年的实践情况看,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的结构性改革,是一场攻坚仗,其难度不亚于上世纪90年代中国国企的“三年脱困”。

(2)服务业市场开放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开放的重心主要在工业领域,服务业市场开放滞后,尤其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高。

(3)服务贸易比重偏低。尽管过去几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增长较快,但占外贸比重仍然偏低。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重仅为12.3%,比全球平均水平低8.3个百分点,也明显低于2013年全球19.6%、美国22.1%和印度26.5%的水平。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7130亿美元,不足货物贸易规模的1/5。

3.深化结构性改革的共同选择

(1)欧盟。2011年以来,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欧债危机,欧盟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欧版QE。这些总量政策有助于缓解危机,但难以根除经济社会领域的结构性矛盾。欧盟的重要选择在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消除结构性弊端和冗余。这将有助于释放新的增长动能,提高欧盟潜在经济增长率(见表4.1)。

(2)中国。38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表明,中国潜在经济增长率的提升与经济转型直接相关。中国三次大的潜在经济增长率的提高,都是转型改革突破的直接成果,分别是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2002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带来的。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产业结构变革、人口城镇化变革和消费结构变革蕴含着巨大的潜在红利;另一方面,这些红利的释放直接依赖于结构性改革的突破。未来几年,实现以经济转型为主线的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突破,是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重大任务。

(3)深化结构性改革的共同选择。抓住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着眼于2020年建设中欧自贸区的基本目标,需要中欧双方共同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大制度供给,破解中欧经贸合作中的结构性矛盾。例如,针对中欧投资与贸易中的“痛点”,加强相互沟通和相互协商,争取在关键领域尽早达成一致;针对中欧民众相互认知程度不一致的情况,通过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深化中欧民间社会文化交流。

二、深化欧盟结构性改革的相关建议1.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

1.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

建立中欧自贸区将会给欧盟带来产业转型调整的冲击,客观上需要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实现转移和调整。CEPS的研究表明(2016),如果欧盟结构性改革到位的话,中欧自贸区建设尽管会给欧盟劳动力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但这种冲击带来的风险仍然可控。欧盟劳动力市场改革越快,就业调整的阵痛就越小。这就要求欧盟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减少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提高企业在用人、薪资、待遇方面的自主性;提高福利制度的弹性,使福利制度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 

2.放开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

以减排技术为例。欧盟通过国际贸易向中国转移了大量的碳排放。有研究表明:中国对欧盟出口商品承载的含碳量占中国年排放的2.99%-8.85%,而中国从欧盟进口商品的含碳量只占欧盟年排放量的0.17%-0.73%。建立中欧自贸区,欧盟向中国转移的碳排放有可能更多。对此,欧盟有条件也有责任加大对华低碳技术出口,帮助中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中国绿色增长与绿色转型。在双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同时,欧盟需尽快消除对华高新技术出口管制;减少、取消专门针对中国的技术壁垒,尤其是生态标识等技术壁垒。

3.显著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

欧盟国家在许多领域设置了技术壁垒,电子技术、航空、信息通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能源环境等领域尚未对发展中国家开放,并且缺乏统一的投资审批程序,容易滥用反垄断调查,掣肘中国企业对欧投资。从释放中欧服务贸易市场潜力出发,欧盟需要尽快给予中国企业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不再单独设置针对中国企业的技术壁垒、国家安全审查壁垒等;进一步向中国开放欧盟服务市场,包括商业服务、金融、电讯、分销、旅游、教育、运输、医疗与保健、建筑、环境、娱乐等服务业。此外,欧盟需要审慎使用反垄断调查。

4.消除劳务合作中的人员流动壁垒

人员往来便利化是深化中欧合作的关键。进一步简化旅游、商务、留学、就医、工作等签证申请程序,缩短签证审发时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施更加便利的签证审发程序;探索发放电子签证,增加有效期年限和多次入境签证的发放,延长签证的停留期。 

三、深化中国结构性改革的相关建议

1.推进服务业市场开放

(1)加快服务业领域的反垄断进程。强化以社会资本为主的服务业发展思路,破除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与市场垄断,打破市场分割与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体系。打破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通讯、金融等服务业市场的种种障碍,通过公平竞争来提高服务业市场的供给能力、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

(2)加快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加快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实行服务业外商投资登记备案制。在一般服务贸易部门,外国公司设立变更相关审批逐步改为备案管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申报及共享公示制度。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充分利用服务外包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2.提高服务贸易比重

一方面,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国内自贸区再扩容3-5个,明显减少自贸区负面清单中关于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并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开展中欧等双边多边投资贸易谈判,以服务业市场的双向开放带动服务贸易发展。这样,到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占比有望由2014年的12.3%提高到20%;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由2014年的6.2%提高至10%;将形成传统服务贸易和现代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贸易结构。 

3.深化国企改革

当前,国有企业“去产能”要有重大突破,在推动产业结构变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1)坚定推进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国企“去产能”。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国有企业,需要通过优化重组实现去产能,加快转型升级。

(2)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调整。尽快形成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的分类改革方案。国有资本从房地产、酒店等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国有资本从自然垄断行业、城市公用事业的可竞争环节退出。与到2020年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适应,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类国有资本投资。

(3)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的比例。以此为重点举措,落实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拨公共财政不低于30%的目标。

4.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比重

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公共服务业市场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形成多元供给主体的格局。取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的某些歧视性政策。到2020年,争取政府采购规模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从2014年的11.4%提升到15%-20%,服务类采购占政府采购的比重从2014年的11.2%提升到30%左右。

5.以监管转型为重点深化政府改革

近几年,中国政府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例如,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约76%,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着眼于“降成本”与增强监管的有效性,中国需要在“放管服”上尽快破题,加快监管转型进程,提升市场监管的法治化程度。

结语

从全球化的趋势看,从中欧关系的大局看,从中欧各自转型增长的趋势和需求看,抓住机遇,建立中欧自贸区,是中欧携手推进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重大抉择,是中欧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大抉择,是推进中欧经济转型增长和改善全球经济治理结构的重大抉择。

1.贸易自由化仍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带来的增长和就业远远超过通过贸易保护所能保住的GDP和就业。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虽能暂时延缓外部竞争带来的阵痛,却阻滞了自身产业调整的进程,中长期来看反而带来经济竞争力下降和创新能力削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面对外部需求持续放缓、内部失业率上升的压力,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保守主义、民粹主义倾向抬头,新一轮全球化的不确定性上升,世界贸易增速已连续4年低于3%。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和国家联盟,中欧需要在关键时候发挥关键性作用。

2.坚定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市场开放。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全球贸易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当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形式各异的服务贸易壁垒的挑战。在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形成全球自贸规则的情况下,中欧都需要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双向市场开放,显著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的服务贸易规则。

3.以经贸合作优先带动社会、文化、治理等全方位合作。建交40余年来,中欧关系总体上走出了一条经贸优先的务实合作路子。中国成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高新技术来源地。在经贸合作的基础上双方社会、文化、环境、全球治理等领域的全面合作正在不断增强。中欧基于互补和共赢建立中欧自贸区,将在明显改善消费者福利的同时促进中欧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双方扩大就业和改善社会福利。

4.“市场经济地位”不应成为建立中欧自贸区的障碍。从全球看,市场经济没有单一模式;从历史进程看,市场经济制度仍在不断完善中。中国自1978年以来不断探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意义重大,对世界发展也是一个巨大贡献。欧盟已经与越南签订自贸协定,正在加快与印度的自贸协定谈判。中欧需要排除政治干扰,尽快启动中欧自贸进程。

5.各自承担责任,深化结构性改革。在全球总需求放缓、传统行业全球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中欧都需要通过深化经贸合作推动经济转型。中国已就削减过剩产能形成明确的时间表,欧盟也需要在传统行业转型及就业调整上有明确时间表。双方各自承担责任,通过深化结构性改革解决结构性失业等问题,不能把问题简单归咎于自由贸易。

6.携手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作为全球最大的发达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经济体,中欧建立自贸区,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贸易投资领域形成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合作规则,将为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的合作提供蓝本,为全球经济再平衡和全球治理改善作出独特贡献。

建立中欧自贸区,推动中欧两大市场的对接,是中欧面向21世纪、赢在转折点的重要选择,是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选择。中欧双方需要在政府、企业、智库、社会、舆论等多个层面加强交流对话,早日就建立中欧自贸区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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