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杨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经济体,不具备完善的金融市场。调研发现,我国企业走入这些国家面临融资难、资金流通不畅、金融市场不稳定等问题,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成为迫切需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两会期间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力度。多位代表委员认为,我国金融机构的海外业务已有很大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广度深度,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加快中资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延伸
目前,我国多家金融机构已在海外布局,但在欠发达国家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数量仍然偏少。加快中资金融机构向海外延伸,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已成为业内共识。
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军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尼日利亚作为非洲第一大经济体,目前还没有中资银行进驻,在尼日利亚石油价格大跌、货币大幅贬值时,驻尼中资企业感到“孤立无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杨小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和中资金融机构有天然的合作基础,沟通起来没有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异。国家应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中资银行、保险公司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金融机构。”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不少中国企业进入金融极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部主任刘英建议,适当给予“走出去”的金融机构优惠政策,引导政策性银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和保障;商业银行积极跟进,发挥机构网点优势,逐步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创新的主力。通过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共同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杨小平建议,国家层面应继续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在全国推广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债务融资政策,巩固人民币支付和计价货币地位;执行好现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与更多符合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本币互换安排;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试点。
刘英认为,中资银行还应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同业建立全面代理行关系,加强在汇兑、结算、融资等领域的合作。这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市场,需要国内外金融机构参加,通过同业产品合作,提供全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走出去”应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和防控体系,加强内部控制。与此相应,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提供多元化一揽子金融服务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队伍不断壮大,投资经营活动不断增多,对金融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金融业也需加强业务创新,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一揽子的金融服务才能跟上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杨小平表示,企业在海外经营,首先要解决资金汇划问题。外币已经有一套成熟的清算系统,去年10月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成功上线,初步搭建了人民币的结算清算网络。
其次是融资。除经营性融资服务以外,企业“走出去”更多的是股权投资融资,需要大量离岸投融资产品予以支持。这一方面,中资银行开发了全球授信、跨境并购贷款、过桥贷款、股权回购等产品,逐步满足企业海外并购、海外上市、全球资产证券化等海外资本运作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表示,商业银行要通过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出口信贷、海外直贷、内保外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还要主动与亚投行、金砖银行、丝路基金等机构对接合作,探索“基金+信贷”式,扩宽企业融资渠道。
此外,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汇率、利率风险也是企业最易遇到的风险。金融机构应利用专业知识,一方面为企业提供预警和专业咨询服务,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对冲风险的利率期货等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的金融工具,帮助企业降低风险。
许海认为,金融机构还应搭建信息库,为企业提供信息撮合和商务协助。针对企业在招商引资期、投资建设期、企业初创期、发展壮大期等不同发展阶段,为其提供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全周期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建立合作机制保障区域金融稳定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金融发展阶段有所不同,面临着经济转型的不同挑战。区域金融力量相对不足,给区域金融稳定造成诸多隐忧,使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走出去”时心存疑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认为,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应通过金融合作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保障“一带一路”区域金融稳定。对此,张红力委员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一要发挥多边金融机构功能,完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各国央行或金融监管当局沟通协商,通过“金融领袖圆桌会”等方式,推进落实宏观审慎政策与金融监管合作框架,加强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
二要加快打造基于“一带一路”的开放性、区域性、多层次资本市场,依托沪深交易所,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深圳前海或“一带一路”重要城市设立国际板,允许境外公司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三要加快建设以人民币为核心的“一带一路”货币合作区。可以先内部论证可行性,再争取协同几个条件成熟的国家先行建立人民币货币合作区,对“一带一路”国家实施特殊政策,提升人民币在沿线国家的使用、交易、支付和储备,随后择机扩大货币区规模,持续吸纳新成员国加入。
四要加快建立“一带一路”信用评级体系。“一带一路”区域金融稳定需要有针对自身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议加强沿线国家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以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为原则,扶持和培育独立自主的“一带一路”信用评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