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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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清洁及卫生产品(新增:纹身墨水)。 ICS:87.080 HS:3215.9090 |
5. | 通报标题:“清洁及卫生产品控制法案实施令”修订提案页数:7 使用语言:韩语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现颁布本修订提案,修订提案描述了此前“清洁及卫生产品控制法案”(法案)包括的规定,现在属于“清洁及卫生产品控制法案实施令”及其实施要求的管辖范围。 修订提案包括以下内容: (a)清洁及卫生产品的范围将扩大至纹身墨水(但是,“药事法案”第2.4条规定的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2.1条规定的化妆品不作为清洁和卫生产品进行管理); (b)根据法案第3.4条,确定应报告的制造项目; (c)对行政罚款的标准进行了修订,根据法案第34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在表3中列出。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公告No. 2019-170(2019年4月5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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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