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投资协议》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这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既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分类和汇总,也包括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的新的合作内容。两项协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经济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的支持。
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同时也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成功实施13年后,CEPA迎来再升级。
经国务院批准,6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其中,《CEPA投资协议》是继《CEPA服务贸易协议》之后,内地在市场准入方面再次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
专家分析称,这两个协议实施后,内地将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促进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两地经贸合作,特别是香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提振香港经济
2003年至今,中央政府为提振香港经济,与香港特区政府陆续签署了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及《CEPA服务贸易协议》。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CEPA是内地对外签署、全面实施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审议的最早的自由贸易协议之一。通过CEPA,内地与香港在货物贸易领域全面实现自由化,在服务贸易领域基本实现自由化,形成了高效务实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制度、内容丰富的经济技术合作。
在货物贸易方面,截至今年2月,内地累计进口香港CEPA项下货物105.3亿美元,关税优惠58.5亿元人民币。CEPA受惠货值及关税优惠总体上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2016年内地进口香港受惠货值为8.9亿美元,为2004年的7倍;关税优惠5.1亿元人民币,为2004年的7.7倍。
此外,CEPA对于推动内地与香港金融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以及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竞争力也发挥了重要作用。CEPA实施以来,香港银行内地营业性机构总资产从1077亿元上升至1.14万亿元,增长超过10倍,由占外资银行整体份额的26.2%上升到38.9%,提高了12个百分点;在内地营业性机构(含总行、分行、支行)已达456家,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43.4%。
推动全面升级
2016年以来,根据“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CEPA的升级工作。经过多轮磋商,两地就《CEPA投资协议》《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于今年6月28日在香港签署。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商务部获悉,《CEPA投资协议》是CEPA的一个内容全新的子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对接国际规则,兼具两地特色,开放程度高,保护力度大,将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加系统性的制度化保障。在投资准入方面,该协议将进一步提升两地间的投资自由化水平,并明确了在投资领域继续给予香港最惠待遇,这将使香港继续保持内地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在投资保护方面,该协议对投资的征收补偿、转移等给予国际高水平投资保护待遇。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针对香港业界十分关心的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了专章,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联合参与项目建设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等措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此外,该协议还设立了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包括推进和深化两地在泛珠三角区域及前海、南沙、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的经贸合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支持香港参与内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旨在将香港在金融、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等方面的优势与国家改革开放相结合,既为香港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为内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