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首日首照 上海为中国自然人投资外资企业颁发执照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20-01-02 09:30:46

新华社上海1月2日电(记者周琳)2020年1月1日是外商投资法实施的第一天。1日,上海尊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进,和他的美国朋友一起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拿到了营业执照,成为新法实施后上海第一个参与外商企业投资的中国自然人。

积极促进外商投资是新法的主旨之一。涉及准入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多重便利:公司设立上,明确了中国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者的合格主体身份,为充分释放民间投资热情,促进市场活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变更上,从逐案审批(备案)制到信息报告制;企业类型上,只区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

据介绍,上海市级及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已通过抖音、漫画等多种形式,为新法进行了精准解读,同时也利用“一网通办”等上海政务服务品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全周期服务”进行了优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变更,无需再通过商务部门审批备案,直接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初始报告、变更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交年度报告,实现了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的“多报合一”,简化流程,方便办事。

“目前,上海市级、区级都已经完成了新法与系统后台的对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说,2019年上海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和注册资本均大幅增长,全市目前已有外商投资企业9.1万家,注册资本超6400亿美元。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继续打造“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品牌,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开好“第一扇门”。

相关推荐
上海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试点首月“开门红”

记者1月2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获悉,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试点正式启动后,首月实现“开门红”,首批业务成功落地。

上海发布20条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日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涵盖20条举措,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加强与亚太地区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中心正式开业

12月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中心正式开业。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设立的区域中心之一,上海中心的开业运营对于深化基金组织与中国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