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诉累,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将固定的法庭搬到村头地头,为群众诉讼提供了极大便利。
“各位村民,咱们给别人做工程时,要签订必要的手续,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一定要让对方打借条。”5月7日,巡回审判结束后,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法庭法官现场为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维权意识。
据了解,5月7日当天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法庭在立仓镇顺河村举行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曹某在被告蔡某承包的工程里做工,工程结束后,蔡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曹某打了一张工资款的欠条,后曹某多次催要,被告均未支付,曹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蔡某告上法庭。
考虑到当事人距离基层法庭较远,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决定将法庭开到村里去。当天,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被告蔡某在20日内支付曹某工资款。案件顺利审结后,法官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防止村民的利益再受损。
蒙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开展巡回审判时,注重向群众传递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民间借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由于农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遇到民间借贷的特殊情况,往往无所适从,开展巡回审判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要举措。
今年4月,蒙城县小涧镇尖山村发生一起因民间借贷案件引发的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4月15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岳坊法庭工作人员专门来到该村村民文化广场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解释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追加其他人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当事人表示认可,旁听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以前认为法庭离我们很远,现在感觉很亲切。”对于设在家门口的法庭,当地群众表示很满意。他们告诉法官,以前遇到一些法律问题都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有了巡回审判,问题不出家门就能解决,他们通过法庭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还掌握了基本的法律常识,巡回审判这个方式对老百姓来说非常实用。
据了解,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蒙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效,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案件,要求各业务庭定期到辖区开展巡回审判。截至5月10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共举行巡回审判活动8场次,案由涉及民间借贷、宅基地使用权、劳务合同等纠纷,通过巡回审判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同时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地区和谐稳定,实现了“审判+普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许飞跃 刘一丹 潘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