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安徽省萧县细化措施,强化落实,完善机制,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质增效。截至今年9月,累计91.2万城乡居民参保,占全县应参保人数的95.62%,符合领取条件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22.76亿元,累计收缴保费9.96亿元,全县城乡居保基金结余11.97亿元。
萧县结合县域实际,根据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为低保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等群体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代缴保险费,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代缴保险费,进一步减轻特殊困难人员的经济负担。对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户籍的双女户父母参保缴费,县政府在统一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和100元补贴,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2021年,该县为20054名符合代缴政策的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429.86 万元,为21455名独生子女和6793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5.28万元。
同时,萧县研究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及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其中,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目前该县为115元,65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为117元,同时规定,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 个月)确定。该县通过深入宣传引导和完善机制,更好地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惠民效益。(李兰凯 董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