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紧密结合自身职责,聚焦企业关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精准发力,助企纾困,积极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主动靠前,用力助发展。常态化开展“党员靠前,服务发展”,组织业务骨干入企帮扶,紧盯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帮助企业认真梳理突出问题,找准找实污染成因,做到精准研判、科学治理、高效施策。2023年,累计指导帮扶企业75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消除环境隐患19起,同时与16家企业建立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结对服务。
创新举措,用智助发展。推进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利用无人机巡查、用电监控、震动监管、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执法监管。邀请环科院专家为绿色家居产业园、宿徐现代产业园量身订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综合整改提升方案》,向全区重点涉VOCs企业和汽修行业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手册》,当好生态环境事务的“店小二”和“勤务兵”。
提速提效,用质助发展。坚持重点项目“靠”上去、要素保障“跟”上去、遇到困难“钉”进去,推动环评审批“升档提速”。缩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由法定工作日60日、30日缩短至30日、15日。对列入《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的22大类、50小类行业项目实行豁免清单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2023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78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400件。
宽严结合,用情营商。开展“说理式执法”,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对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依法不予处罚27种情形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不予处罚22种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共下达免予处罚决定书5份,免予处罚金额54.044万元。(纪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