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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博玉 2016-06-27 15:08:43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东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攀枝花市东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 

为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和“走出去”战略,加快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建设,进一步提升东区对外开放合作的整体水平,巩固中心城区地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战略“251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37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经济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5〕132号)精神,结合东区实际情况,提出2015—2017年度实施“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攀枝花作为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和古代南方丝绸之路中转站的地缘优势及东区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国家、省、市“一带一路”开放战略,参与中印缅孟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按照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产业互动,突出项目合作,赢得开放合作主动、国际竞争主动和经济发展主动,为东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一是构建区域交通枢纽中心。立足“四川南向开放门户”,积极研究和对接国家、省、市重大交通建设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通道网络体系。二是构建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着力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会展经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一批区域性专业市场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建成区域性的商贸和物流中心。三是积极参与区域口岸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攀枝花市与云南、广西边境口岸城市的区域合作,建立“南丝绸之路”大物流大通关体制机制。四是主动参与攀枝花市“走出去”活动。重点支持攀钢、十九冶等企业融入“走进丝路”,力争对外贸易额和工程承包营业额大幅提升。 

二、发挥区位优势,助推全市三个中心建设 

(三)加快对外开放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加强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铁路、公路、航道、能源、通信等方面的联通,夯实区域枢纽中心基础。一是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确保攀枝花东区段2018年建设完成;积极推进渡口支线升级改造;积极参与攀枝花至大理铁路研究;按时拨付“两铁”资本金支持“两铁”建设。二是加快攀大、攀宜高速公路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丽攀高速马鹿箐互通工程。三是加快推进“中缅天然气”管道楚雄—攀枝花支线工程建设,促进天然气推广应用。四是积极参与《攀枝花市航运发展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农水局) 

(四)加快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积极参与攀枝花—宜宾—南亚物流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区域性现代物流业中心建设,抢占城市生活用品物流中转战略高地,围绕钢铁、钒钛全流域生产链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和专业物流,全力推进密地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倮果散货中心、密地车站扩容改造等重大项目,积极支持钒钛交易中心建设,努力构建集公路、铁路、航道运输、仓储于一体的钒钛产品物流体系,构建立足川滇、服务大西南的重要物流枢纽和物流经济发展高地。二是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实施“走出去”外向发展,壮大东区本部;大力推进炳三区金融街建设,吸引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产权交易、风险投资、担保、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金融服务机构入驻炳三区实现集聚发展;大力支持东区经济实力雄厚的本土企业介入东区金融配套产业,促进东区金融业多元发展。三是加快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欢乐阳光节、钒钛产业博览会、阳光康养论坛的带动作用,依托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培育本土会展品牌,促进传统节庆会展活动向区域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同时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会展机构和品牌会展,推动特色展会走出攀枝花、辐射滇西北。四是加快区域性现代商贸中心建设,以建设“省级现代商贸流通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充分发挥东区中心商圈优势,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消费新热点,引导专业市场升级,加快发展特色商业,抓好市场保供和监管,构建安全优美消费环境,吸引大型批发和零售企业总部入驻东区,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模式和现代流通技术,构建川滇交界批发市场、时尚购物中心城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财政局) 

(五)积极参与全市区域口岸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攀枝花市与云南、广西边境口岸城市的区域合作,突出中缅、中老、中越边境的口岸城市合作,主动融入“南丝绸之路”大物流大通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实现“借船出海”扩大对外开放。一是加快铁路口岸建设,打造联运装卸、中转运输的口岸基地。二是研究设立海关综合保税区工作,推进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的建设。三是加快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四是大力培育和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芒果等出口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国家注册,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分局) 

三、突出南向特点,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六)主动融入南向开放平台搭建。积极参与攀枝花市与南亚、东南亚的投资贸易旅游交流活动和搭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旅游活动平台,加快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建设。主动参与中国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南亚东南亚投资贸易洽谈会、穿越阳光秘境·自驾集结攀枝花活动、“南丝绸之路出境物流通关行”活动、攀枝花欢乐阳光节等一系列活动,扎扎实实推动东区“一带一路”工作开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相关贸易投资活动。(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商务局) 

(七)加强对接谋划工作。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级部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规划和重大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谋划“一带一路”重大项目,认真制定“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方案,力争东区更多项目纳入全国、全省、全市“总盘子”。(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投促局、区交通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经信局) 

(八)深入开展区域合作。加强与毗邻市州县区合作,积极参与共建攀西—六盘水经济区;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等地区合作,着力招大引强。借助云南桥头堡建设,加强与保山、德宏等地战略合作,积极对接中印缅孟经济走廊,融入东南亚、南亚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友城建设和合作机制研究,促进区域交流。健全完善与相关区域互访机制、部门联系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和农水局、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 

四、推动对外合作,不断拓展“一带一路”市场 

(九)研究国际市场拓展。立足攀枝花市产业特色,加大对“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研究力度,推动过剩产业转移。强化市场研究分析,重点研究南亚东南亚国家取得实质性合作,推动攀枝花钒钛产业的重点合作。加快与国内涉及南亚、东南亚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建立广泛联系,收集全国出口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重点产品和企业相关情况,寻求产业合作契合点,共同拓展南亚和东南亚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对鞍钢国贸、十九冶、攀钢钒业等重点外贸进出口企业在区域发展资金、进口贴息、结构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上予以倾斜和扶持。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加大“万企出国门”活动宣传、推广力度,突出南向特点,鼓励乐石艺术、攀乡、阳光诗社等中小型民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经信局) 

(十)推动对外经济合作。支持东区优势产业企业加大东南亚和南亚外贸进出口业务,重点支持鞍钢国贸、十九冶等“一带一路”优势企业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东区企业拓展南亚和东南亚境外工程承包市场,重点支持十九冶的越南台塑河静高炉工程施工项目,支持钛白粉、重轨、铸造等产品出口到东南亚国家。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主体作用,鼓励钢城集团等企业在东南亚国家开展商贸服务、农业种植、资源开发等投资活动。力推阳光康养品牌,与毗邻地区共同打造和推出“南丝绸之路”和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支持东区企业拓展南亚、东南亚旅游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经信局、区投促局) 

(十一)强化外贸主体培育。加大外贸经营主体的培育,突出分类指导。做好鞍钢国贸的服务工作,支持其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效应;鼓励有进出口实绩的攀钢钒业、攀研院、鼎星钛业等成长型企业加大创新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道路;帮扶有创新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乐石等民营企业,鼓励参与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力争成为进出口实绩企业,确保外贸队伍稳定发展和持续扩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链,做大经济总量,以四川南向开放为指引,突破资源约束,拓展视野,重点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特色,眼睛向外,招引南亚、东南亚优势企业入驻。重点招引与东区有产业合作的企业在东区设厂组装、生产,然后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项目。在招商方式上既要发挥以往的有效方式,也要采取“小分队”招商、主要领导带队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既要招进来,也要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发展。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招商活动,务求实效。(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及区产业主管部门) 

五、创新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精准发力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小组,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和协调重点活动、重大项目推进、汇总上报东区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 

(十四)完善服务系统。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商务、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协调“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解决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对外经济合作提供便利。组织东区企业参加跨国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加强“走出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十五)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一带一路”财政扶持资金。强化区财政对“一带一路”工作的资金扶持,重点对开展“走出去”业务前期费用、运营费用、保费及境外外经商会、公共服务平台、投资促进活动、“走出去”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积极落实“一带一路”优势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协定待遇、双重征税、涉税争议双边协商等税收问题,维护境外投资经营企业的合法税收收益。 

(十六)加大金融创新。对参与“一带一路”的企业在融资、人民币境外放款、资金利率、风险防控等方面予以引导和扶持。认真落实境外投资资金汇回管理等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为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并给予优惠保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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