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商报》3月1日报道,据厄总检察院公布的最新报告,厄政府与私营公司之间的国际仲裁仍有16起尚未完结,公司向政府索赔金额共计23.61亿美元。2008-2018年间,厄政府共涉国际仲裁45起,其中已完结26起,撤销3起,涉及的索赔金额高达147.72亿美元,根据仲裁结果,实际赔偿金额较索赔低107.45亿美元。石油、电力、商业等行业的公司,是主要的仲裁发起方。美国西方石油公司(OXY)诉厄政府案曾引起广泛关注,1999年,OXY与厄政府签署第15石油区块开采合同,之后,OXY将40%的开采权转让给加拿大AEC石油公司。私自转让开采权是被厄《石油法》明令禁止的。2004年,厄总检察院正式向政府申请,要求废除与OXY签署的开采合同,2006年厄政府提前宣布15区块到期并强制没收其区块资产。OXY公司认为厄政府此举属强行征收,违反美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于当年正式向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仲裁争议解决中心(ICSID)提请国际仲裁,要求厄政府赔偿33.7亿美元。2015年,ICSID对美国西方石油公司(OXY)诉厄中央政府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厄政府赔偿OXY公司10.62亿美元。
在未完结的仲裁中,厄瓜多尔TLC公司(巴西石油公司阿根廷、厄瓜多尔分公司联合控股)、开曼国际(Cayman International)和Teikoku石油公司联营体诉厄政府案最为引人关注。2010年,厄议会通过对石油法改革,规定对厄油田区块进行开发的石油公司,必须与政府签署服务合同,收取固定的服务费,而无权与政府签订分成合同。已与政府签订分成合同的公司,可以选择改签服务合同,或放弃区块开发,进入合同清算。该联营体此前与政府签署分成合同,选择进行合同清算,但由于双方未能就清算金额等细节达成一致,联营体于2014年对厄政府提起国际仲裁。今年1月,位于智利的国际仲裁法庭对此案做出判决,厄政府需赔偿联营体5.15亿美元。
厄国内专家认为,政府陷入众多国际仲裁,与科雷亚执政期间,无视双边投保协定,强行驱逐多家外国石油公司有关,这也造成了国家数以亿计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导致政府不得不在国际市场发行债券寻求融资,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