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60多个沿线国家中,中东欧国家占比达1/4,是全球新兴市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16+1”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相对成熟的沟通平台,是“一带一路”倡议下重要的区域合作框架。当前“16+1”合作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格局,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取得了重要突破。
但是,中东欧16国在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化融入程度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16+1”合作仍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为应对挑战,需进一步凝聚互通互联共识、协调各方利益关切、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拓展合作深度广度,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16+1”合作往纵深推进。
首先增强沿线群众认知,以外部组织、平台建设为抓手凝聚“16+1”合作共识。
目前在中东欧16国,只有部分学术界人士、政治领袖认识到“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本国发展的重要性,社会大众缺乏普遍的认知,甚至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持抵触态度,严重影响了“16+1”合作前景。
深入推进“16+1”合作的过程中,需进一步在中东欧国家普及“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理念、主要目的以及相关措施。充分认识中东欧16国的国际定位,需充分了解各利益相关组织的主要诉求,协调好“16+1”合作与其它利益相关组织的关系。重点借助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外部力量,增强中东欧国家群众认知基础;以发展合作联合会的形式积极培育协调机制和平台,助推“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东欧走向深入。
其次定期评估风险,妥善应对中东欧地区动荡局势。
由于经济和社会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以种族主义、排外主义为特征的极右思潮在部分中东欧国家泛滥,得到众多普通民众尤其是年轻人认同,政府在管控民粹主义者非理性行为时更为谨慎,甚至不敢作为。此外,难民问题、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严重,给中东欧各国的发展以及“16+1”合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深入推进“16+1”合作的过程中,需在经济资源整合的同时,注重中东欧16国“求稳定”的现实关注,以发展促进中东欧国家就业水平的提升,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遏制民粹主义势力的蔓延。对于难民等安全问题,可加强不同平台和机制的互通有无,利用联合国框架以及欧盟等次区域框架妥善推动解决。
最后要充分认识各国比较优势,推动地方省份与中东欧16国有效对接。
对外贸易是“16+1”合作的重中之重,中东欧16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有较大需求,但各国在发展阶段、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具有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充裕的外汇资金,但各省之间的工业化进程不尽相同,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
深入推进“16+1”合作过程中,需充分调动各省市积极性,实现资源有效对接。在充分了解并定期跟踪中东欧16国和我国各个省份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互通有无,推进双向多元的国际产能合作,实现各省发展与中东欧16国各国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