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此,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事前决策随意,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二是事中管理薄弱,财务风险管控不力。三是事后监管缺位,对有关决策和执行主体约束不力。财政部近日印发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在尊重企业产权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自主权前提下,明晰了各方财务管理职责,同时将财务管理从事中运营和事后监督延伸至前期投资决策和后期绩效评价,有的放矢地对境外投资全过程涉及的重要财务问题作出了规范。
对于商业类国企而言,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然,商业类国企也要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攸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要稳固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二是已经处于充分市场化竞争的国企,开始采取更多元开放的股权模式,淡化国有资产的股权比例,实现上市。
种种数据都表明,在津巴布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能力较强的国企的角色和作用受到广泛关注。但是,国企面前的“一带一路”也并非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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