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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成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国家发展战略在全球的延伸和体现。我国企业在积极实践“走出去”战略时,越来越多的采用了跨国并购的方式。这是因为跨国并购作为企业全球化战略实现的一种方式,具有很多优点,包括投资者可显著缩短项目周期,迅速进入目标市场;进入新行业成本较低,容易获得现有的经营资源,如技术、管理经验、市场网络,信息及人才等;可大大减少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迅速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减少进入障碍等。<br> 本文将企业跨国并购理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跨文化管理理论与企业能力理论相结合,研究围绕的核心观点是: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基于战略的跨国并购为跨国并购的成功提供了保障。我国企业在实施跨国并购时,首要先进行战略规划,然后按照跨国并购的一般步骤,全面实施战略管理,在此过程中要培养企业的跨文化管理能力。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上,跨国并购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活动,不但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保护好现有企业能力,同时,通过跨国并购为能力的发展创造条件,培育核心竞争力,使企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br> 本文在分析我国近年来跨国并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机遇的基础上,以培养企业能力为目的,以跨文化管理和企业战略管理为手段,试图构建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的战略体系。文章最后,通过对TCL集团跨国并购案的分析,得到启示,说明我国的跨国并购仍处于初级阶段,虽已势不可当,但仍要以战略为基础,谨慎进行。全文共分七部分:<br> 第一章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创新点与研究局限。<br> 第二章阐述了企业跨国并购理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企业能力理论与跨文化管理理论,为后面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的策略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br> 第三章对全球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我国企业现正面临百年难得的机遇,同时,由于我国企业缺乏跨国并购的经验和人才,仍面临严峻的挑战。<br> 第四章阐述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战略分析的重要性,及跨国并购时战略实施的内容,以及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的战略选择与评价标准。<br> 第五章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战略的核心内容进行论述,试图通过对跨国并购目标的选择、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交易方案的安排、并购时的融资和整合等方面的现状和战略进行论述,进而构建一个跨国并购战略体系。<br> 第六章通过并购前的战略规划、提升企业跨文化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跨国并购的风险体系与措施、完善跨国并购时的组织机构以及对我国政府对企业跨国并购的宏观支持等措施的论述,说明通过这些方式,可以保障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战略的实施。<br> 第七章通过TCL集团跨国并购案例的分析,更生动形象的描绘跨国并购战略在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时的重要性,通过从TCL集团跨国并购案得到的启示,为我国将要走出国门的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时提供经验和教训。
随着世界范围内各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加剧,服务贸易已成为相互之间竞争的核心,它将会带来各国服务行业质量的提升和相互间市场的开放和融通,最终形成服务贸易的繁荣与发展。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竞争开始由传统的货物贸易之争转为无形的服务贸易之争,而且这种竞争会更加激烈。<br>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在履行各项加入WTO的承诺,不断地拓展和深化各项服务领域的开放。中国服务贸易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以来,呈现出飞速发展的状态。在不久的未来,服务贸易必将与货物贸易平分天下,其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但在事实上,中国的服务业发展还比较薄弱,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这与货物贸易的巨额顺差形成鲜明对比。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支撑出口而新兴产业缺乏竞争、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急需解决,否则在未来的竞争中将处于落后的地位。<br> 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充当服务贸易强国的角色,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支配地位,特别是在新型的专业服务方面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在其货物贸易长期逆差的状态下,服务贸易长期处于盈余状态,平衡了国际收支,促进了经济发展。而印度作为与有相似背景的发展中大国,凭借国家的支持政策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在旅游与运输行业上已经对形成了赶超之势。<br> 在总结美国和印度的先进做法基础上,我国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的一些建议和对策如下:大力发展国内的服务业,给对外服务贸易一个强有力的支撑;加强传统优势,开发新兴优势;加快人才培养;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支持“走出去”战略,并在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服务产品一定的支持和倾斜;分行业,分地区地扩大国内服务市场的开放度等。<br>
1978年以来,当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和中期之时,我国在对外经济领域,主要是作为一个资本输入国。随着这些年来综合国力始终且稳步快速地提升,我国已从单纯的引进外资进入到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并行的发展阶段。<br> 海外投资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强大的必然表现与要求,反过来海外投资对于国内经济又会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海外投资构成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任何国家的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采取的是鼓励并加以规范、引导的策略。<br> 近些年,我国的海外投资增长迅速,投资区域也日益广泛,对国内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但是,我国尚处于海外投资初期,企业自身存在着资本不足、国际经营能力与经验缺乏等等问题,造成我国海外投资具有产业布局整体低端、盈利水平普遍较低等特点。所以我国今后应从各方面鼓励和规范海外投资的发展,使之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总体进步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其中,完善与海外投资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是基础且重要的举措。<br> 目前我国的涉外税收法律制度,是着力于本国引进外资为出发点发展并完善起来的,虽然对海外投资已给予了某些扶持与优惠,但从整体上看仍未对我国在国际资本领域中的新定位给予足够重视,所以难以对我国蓬勃发展的海外投资进行良性和有效的规制、引导与管理。<br> 海外投资在客观上需要,同时也迫切要求国家充分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以适应并促进其发展,这就需要我们转变指导思想,对现行的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适应当下我国海外投资的发展状况,引导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最终培育出我国世界级的跨国公司,并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br> 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具体分述如下:<br> 第一部分:当前我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概况。本章首先对我国海外投资目前发展的概况作了简要介绍,之后在对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对我国海外投资发展的意义。<br> 第二部分:目前我国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本章对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尽阐述,并对其作出充分而有针对性的分析,从而得出所需改进与完善之处。<br> 第三部分:世界上海外投资大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概要。本章首先对全球各对外投资大国的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中的主要规定作出简要介绍,进而指出各国成熟而有实效的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br> 第四部分:我国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在提出完善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税收法律制度提出几点有益但仍有待思索的建议。<br>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外资大举占领中国市场的同时,我国企业也逐步认识到对外投资一“走出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地付诸实践,对外投资也是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投资者对外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开始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推进,并展现出生机蓬勃的发展前景。30多年来,为了有效的引进外资,我国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对于促进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的相关立法,却远远滞后,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海外投资法律体系。长此以往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的积极性必然遭受重大的打击,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br> 因此,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立法,重整中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有选择、有计划地发展海外投资,使其能够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国民经济的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资立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采用了比较、实证、历史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对完善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看法,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海外投资法律的认识有所提高,以填补我国相关制度的立法空白,从而促进中国海外投资有序、健康的发展。<br> 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海外投资的概述。主要对我国海外投资的概念、范围界定、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阐述。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和介绍我国海外投资的立法现状及存在不足。首先论述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渊源,详细列举了与我国海外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国际条约和国外立法也作了介绍。其次是分析WTO协议对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影响。再次是指出我国当前海外投资立法的缺陷和不足。第三部分主要通过比较其他国家海外投资的立法模式,及我国应该选择的立法模式,以此为我国借鉴和完善海外投资立法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本部分首先提出构建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指导原则。其次是针对我国海外投资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设想,即通过制定《中国海外投资指南》来健全内部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海外投资监管立法、建立完备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等,逐步将我国海外投资引向健康发展轨道。第五部分是结语。该部分概括总结以上内容,提出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对海外投资的立法,同时对比借鉴国外成熟法律和制度,逐步构建海外投资法律体系,为我国海外投资提供有力而明确的法律支持和保障。<br>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为了保护本国国民在国外投资的安全,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内实行的一种以事后弥补非商业风险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制度。美国于1948年首创该制度,成效显著,之后各主要资本输出国相继建立了符合自身国情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但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政治风险。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于我国企业制定全球发展战略极为不利。本文拟在比较研究的基础,就构建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作初步的探讨。<br> 本文正文共分四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述。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特征、性质、作用和意义入手,接着介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以便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全面的认识。第二部分主要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及MIGA的考察与比较。首先介绍了美、日、德及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较成熟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然后对美、日、德及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立法实践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效的借鉴。第三部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主要介绍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建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可能性。第四部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构想。本章围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模式选择、承保机构的一元制与二元制、合格海外投资者及合格海外投资问题进行阐述。同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就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相应问题提出设计构想。
进攻是篮球运动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它直接决定着比赛的胜负;而与之对应的进攻能力是多种基本能力的组合,它所具有的特征也说明了一支球队的技战术打法和风格特点。在2010年的第16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中,中国队仅取得了一胜五负的战绩和第16名的排名。纵观整个系列赛,男篮队员们在进攻中的表现并没有达到我们的期望,而其进攻能力在缺少了姚明的情况下会如何,以及技战术风格有没有变化都成为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录像观察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对中国队与对手在本次世锦赛的临场表现和技术统计进行分析和对比,力求对本次比赛中国男篮进攻能力的现状进行系统阐述,并分析其优势和不足之处,为中国男篮能够切实提高进攻能力并早日取得成绩的突破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具体研究结果如下:<br> 1.中国队员的身高与对手相比略占优势,但其身体素质和对抗能力不足,整体年龄结构偏小。<br> 2.中国男篮队员的投篮方式较为单一,技术不够全面,缺乏特长技术,失误过多,进攻侵略性不足。<br> 3.与前几届比赛相比中国男篮内线的优势逐渐缩小,后卫队员的得分能力有所提高,前锋队员无特长技术,进攻能力仍较弱,队员抢篮板球的意识和能力普遍不足。<br> 4.中国队两分球的投次和命中率均不如对手,但在投篮区域的分布上比较广范;三分球的投次少,但由于多是空位投篮,命中率略高于对手,投篮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分线外的左右两侧;罚球次数多于对手,场均命中率也比对手高。<br> 5.中国男篮快攻的意识有所提高,但总体的成功率要低于对手,快攻多以抢断发动为主;推进形式以传运结合居多;结束阶段中一打一和两人参与的情况较多。<br> 6.中国队掩护配合的次数明显多于对手,以45度的有球掩护和底线的无球掩护为主,但成功率不高;策应配合的次数和成功率均低于对手;空切配合占传切配合的绝大部分,成功率较低;突分配合的次数与对手差距很大,多以突破传外线为主,成功率略低于对手。<br> 7.中国队整体配合的意识有所提高,次数上多于对手,但成功率较低;进攻节奏较慢,进攻总次数和投篮总次数均少于对手,双方存在差异性;传球助攻的意识欠缺,助攻总次数较少。<br>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发展对策:1.中国队应充分发挥队员身材高大的优势,加强快慢节奏和移动意识的培养,使高度和速度协调发展。2.中国男篮队员要加强全面技术的学习,提高特长技术的运用能力,尤其是在高强度身体对抗下完成技术动作的能力。3.解决好各快攻阶段的传接球问题,减少无谓的失误,切实提高快攻的得分能力;同时还要加强抢篮板球意识的培养,并提高保护篮板球的能力。4.认真学习国外优秀球队的配合打法,提高整体配合的成功率,从而切实提高整体作战的能力。5.中国队应更新对抗观念,全面提高各方面的综合对抗能力,并注重体能的训练。6.加强学习欧美等国先进的篮球理念和训练方法,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打好篮球基础,为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队员。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不断高涨和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响应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开拓国外输变电工程市场,增强在国外从事输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能力,因此,研究国外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很是迫切。<br> 国外输变电工程不同于国内输变电工程项目,鉴于工程项目全部是在境外进行,其所在国的人文、历史、种族、政治和经济环境与国内有很大差异,项目的业主及其代表和项目所执行的技术标准也与国内有很大不同,因此总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而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br> 本文论述了国内外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及差异,结合河南送变电建设公司赞比亚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管理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实际给出了输变电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实现途径。<br> 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使国外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认识到项目管理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先进管理经验加以借鉴,提升国外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对企业应对国外输变电工程市场的激烈竞争有一定的现实意义。<br>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地深入人心和我国经济总体实力不断地增强,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引起了我国政府、学者等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特别是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发生,更加燃起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欲望和速度。2008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14491亿美元,同比下降21%。其中,西方发达国家为8401亿美元,下降32.7%;发展中国家为5177亿美元,小幅增长3.6%。但是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幅上升。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到521亿美元,相比2007年增长一倍左右。相比东部沿海各省,我省企业在“走出去”速度和力度都是处于下风,这是因为我省经济实力以及所处区位劣势等因素导致。因此,作为内陆省份的河南省如何设计好自己“走出去”的战略,对我省经济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br> 基于以上论述,本文首先阐述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折射出的理论依据,并总结出理论即没有国界之分,也没有先进或落后之分,只有是否适用之分。基于此理念,对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和评价,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适合我省企业“走出去”的理论应用基础;其次,通过对我省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分析,寻找到支撑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推动力量,论证了企业实施“走出去”的必要性;然后,根据现实状况对我省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阐述,进而为本文提供研究方向;然后,对我省企业在“走出去”的产业选择、空间定位、策略方法等战略模式进行分析。最后,从政府、企业、协会、学校科研及机构四个层面,提出我省企业“走出去”战略对策。<br>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针对本国私人海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的法律制度,目的是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目前世界主要资本输出国都建立了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而我国至今也没有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近年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护我国海外投资,我国有必要急需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鉴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核心在于投资国能否顺利向东道国实现代位求偿权,所以本文重点分析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代位求偿权,并介绍和比较主要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实践以及其代位求偿权的运行方式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立法情况,对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和其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做出思考,希望对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依据。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是:<br> 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保护海外投资的重要性,并从我国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需要出发,以及对关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存在意义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分析,论证了从代位求偿权实现的角度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br> 第二章至第五章为正文部分<br>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其概念和特征、产生与发展、存在的现实意义以及其主要内容,对于其核心内容代位求偿权单独进行了理论分析,包括与国内保险法中的代位权的关系、其成立要件以及代位求偿权中的法律关系,旨在全面剖析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代位求偿权。<br> 第三章分析比较了世界主要资本输出国主要是美国、日本、德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及其代位求偿权的运行方式,通过分析比较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有益借鉴。<br> 第四章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实践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整体立法情况两个方面,总结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有关现状,为我国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提供现实依据。<br> 第五章基于上面各章的论述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法律思考,从代位求偿权顺利实现的角度论证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并就建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提供出了立法建议。<br> 第六章是全文的结论部分,基于我国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趋势,为充分保护我国的海外投资,应当加快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为求顺利实现代位求偿权,我国应当采用双边模式,并据此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并购做为企业不断壮大自身规模,提高自身经济实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近年来的中国不可谓陌生。随着全球波澜壮阔的并购浪潮的兴起,跨国并购做为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的一种,已有日渐取代跨国新建投资的趋势。全球金融危机加快了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给中国企业创造了若干发展机遇,许多中国企业趁势在全球各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并购活动,掀起了境外并购的浪潮,并有逐年扩大的趋势,同时中国政府也加大了“走出去”战略的发展步伐。境外并购是中国企业迈向国际化的必经之路,也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br>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近些年这些声势浩大的境外并购多以失败告终,即便是那些成功的并购案件,也屡遭挫折。研究这些案例,我们发现法律问题成为中国企业境外并购中的重大问题,这是由于并购企业不熟悉东道国的法律制度所致。境外并购做为一项跨国经济活动,既涉及到并购企业所属母国法律,又涉及到并购所在地的东道国法律,而且还须遵循国际惯例,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法律工程。因此,客观认识中国境外并购面临的法律问题,对其进行分析从而采取有效的法律对策,就成为并购中及并购后经营整合中的重要问题。这对于降低中国境外并购的法律风险,维护我国公司、企业和个人的正当权益,保障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都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br> 本文准备就我国目前境外并购面临的典型法律问题进行论述与分析,并探索出我国境外并购所采取的必要法律对策,期望能为相关研究提供有益的思考,也为我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境外并购的顺利完成提供帮助。<br> 全文共分四部分,具体内容如下:<br> 第一部分为中国境外并购的现状及面临的法律问题。首先对境外并购做一简要概述,在分析国内学者和国际组织对境外并购定义的基础上,根据境外并购的特征,笔者试图从法律角度定义境外并购。其次介绍了目前实践中采用最为广泛的几种境外并购形式。分析了中国当前境外并购的现状与特点,并对近些年我国典型的境外并购案例做了梳理。在案例的基础上,最后分析归纳出了中国目前境外并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br> 第二部分为东道国跨国并购的立法及对我国境外并购的影响。概括了东道国跨国并购立法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重点剖析了与我国贸易联系最为紧密的美国和欧盟的并购立法,及对我国境外并购的影响。<br> 第三部分是多边投资条约关于跨国并购的规定及对我国的影响。梳理出目前国际上有影响的关于跨国并购的国际条约及其对我国境外并购的影响,以期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境外并购,同时我国也要把握国际立法动向,及时完善国内立法,以实现与国际法制的接轨。<br> 第四部分为中国规范与保护境外并购的立法之不足及相应的对策。在前三部分论述的基础上,就我国规范与保护境外并购立法之不足做了评析。在归纳国内立法与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境外并购的相应之法律对策。
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但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就业市场形势严峻,外籍劳务市场需求大幅下降,劳务进入壁垒普遍提高,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导致劳务人员实际收入减少,国内外收入差距缩小,劳务人员出国务工的积极性也呈现减弱趋势,对外劳务经营公司普遍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A劳务公司如何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和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进一步的发展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本文拟综合运用战略学、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对A劳务公司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些参考。<br> 本文结合战略管理相关理论和劳务行业发展的趋势,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对A劳务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进行深入研究。论文首先根据PEST理论分析了A劳务公司所处宏观环境,并深入分析了国内外劳务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以及我国主要对外劳务市场;接着运用SWOT分析理论研究了A劳务公司优、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威胁,进而明确了A公司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制定了A劳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市场开发战略、合作战略、劳务基地管理战略、服务创新战略、风险控制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最后提出实施以上战略的相关建议。<br>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以及国内劳动力收入持续上涨,行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的新形势下,对整体对外劳务行业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并对A劳务公司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发展这一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二是对A劳务公司这一典型的大型国有外经企业对外劳务业务进行系统性和前瞻性的研究,期望能为政府即将出台的新的对外劳务管理条例提一定的参考和依据。
武术被誉为我们国家的国粹,在我国的历史上源远流长,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几千年的社会变革,仍然得以继承和发展,在现阶段,广大的民间和体育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br> 地处中原的河南,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武林风》于2004年1月1同,河南电视台卫星频道全新打造出了全国唯一的一个大型武术娱乐节目。该节目以弘扬中国武术文化、宣传中国民族传统武术为己任,融“竞技、趣味、参与”为一体,武术“艺术化、娱乐化”为宗旨,采用电视手段的行为和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展现中华武学的博大精深,是学习中国武术、了解武术文化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开办六年来,举办了多次的国内、国际重要的散打赛事,栏目中的“百姓擂台”、“武侠梦工厂”成为经典的娱乐节目;业余对抗赛、专业对抗赛、年终总决赛、国际争霸赛成为经典的赛事;栏目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越来越大,对民间和同行业影响巨大。文章以《武林风》及对中国传统武术.影响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社会学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武林风》栏目现状和对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传播发展的作用,最后得出相关结论并对武术文化今后的传播发展提出建议。<br>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br> 依托河南省优势资源,通过现代传媒技术传播武术;促进了传统武术的大众化的发展;将传统的武术文化迈向全球化;促进了武术体育产业的发展;运用时尚的包装以吸引世人眼球;培育了优秀的传统武术明星;独特的规则使更多人的参加武术。<br> 建议:我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播发展,不仅仅需要利用电视媒体的传媒发展优势,也要注意借助于其他大众传播手段,如报纸、期刊、杂志、数目、广播、网络等等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媒介;我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播,在今后的发展中要不仅仅在国内传播我国的传统武术文化,更要走出去,走向国外,更广泛的传播我国优秀的传统武术文化;我国传统武术文化传播与现代科学技术电视媒体融合在现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希望管理部门及武术界的领导给予支持,增加相关课题的研究,为中国传统武术的传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我国传统武术文化在与电视媒体结合传播的过程中,并不是尽善尽美的,也要注意采取多种措施,如增加更多趣味性的东西,吸引更多的观众,让更多人们参与我国的传统武术传播。
植物油是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产品,消费数量和质量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传统的植物油生产大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植物油供给长期处于供求基本平衡的状态。只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平稳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持续提高,对包括食用油在内的多种食品改善性需求增强。极大的促进了国内植物油产业的发展,但是也相应出现了国内植物油产量不能满足需求,必须通过进口,且是不断增加的进口来弥补供给缺口,才能保障消费的增长的现象。因此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斤期起就已经稳定的成为植物油(含进口油料折油)净进口国。<br> 进口植物油和油料数量的快速增长,对于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我国耕地资源和水资源严重不足,资源对农业生产的约束日益加深的情况下,进口产品相当于进口了耕地和水。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进口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冲击。一是影响了国内油料作物的种植。在进入2000年以后,随着进口植物油和油料数量的增加,国内三种主要油料作物的播种面积进入了滞长期,2001年到2005年间的播种面积在3100万公顷波动,主要原因是种植效益增长缓慢,在2006年和2007年还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二是外资植物油加工企业在国内快速扩张,并在实际加工量上处于强势的准垄断地位。我国植物油产业的巨大增长空间,吸引了跨国粮商积极进入。代表性的企业包括新加坡益海粮油集团、美国邦基公司、美国嘉吉公司和法国路易.达夫公司。上述公司利用其世界化的布局和多元化经营模式,形成了从主要出口国的生产、收购、物流,到我国的加工、物流、营销的产业经营链条。监测显示到2009年底,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及外资租用企业拥有的大豆压榨能力,占到了国内大豆压榨生产能力的37.7%,实际加工量已经接近大豆加工量的50%,已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三是进口依存度明显提高。由于国产油料榨油量不断下降,食用油以及油料进口数量快速增长。2000年度我国植物油进口量为206万吨,到2010年度预计达到965万吨。累计增长368.4%,年均增长16.7%。同期,进口大豆的数量从1300万吨增长到5400万吨,累计315.4%,年均增长15.3%。进口依存度已经从2000年度的38%提高到2010年度的66%。众多机构和学者的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的食用油市场已经处于不安全的状态。<br> 本文试从国内植物油加工业的现状着手,对大宗植物油产品的供需状况和国内主要大型植物油加工企业(集团)的发展与布局进行分析,结合未来我国植物油消费的趋势,提出适应国内形势的植物油发展道路。全文共分五个部分。<br> 第一部分是国内国际植物油市场基本情况介绍。我国是植物油生产和消费大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国内植物油加工业取得了重大进展,植物油产量不断增加,植物油消费水平持续增长,植物油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植物油储备结构不断完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国内植物油消费刚性增长与国内油料供给长期不足的问题,植物油加工产能过剩与优质产能不足的问题,外资植物油加工市场占有率高与内资发展相对不足的问题等。在本节中,较为全面的对国内植物油加工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研究。<br> 由于我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在植物油供应环节,仍将维持高进口的态势,因此对当前国际植物油和油料市场的供需形势有一概括性了解就很有必要。本节也专题研究了现阶段国际市场主要植物油产品豆油、棕榈油和菜籽油的生产、消费和贸易状况,并指出棕榈油已经取代豆油,成为世界最重要的植物油消费和贸易产品。<br> 第二部分是国内核心植物油加工企业研究。过去几年国内植物油市场的焦点问题之一是外资占有率高。有鉴于此,本节重点对国内核心的内资和外资植物油加工企业布局、主要产品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根据研究获得的一般性结论,提出了内资植物油加工企业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即加快整合、做大做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原料来源,打造产业链和强化品牌意识等。<br> 第三部分对国内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和其他小品种植物油的加工布局、消费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未来发展的方向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指出豆油、菜籽油和棕榈油仍是未来一段时间国内植物油主要供给和消费品种,但是我们应积极利用国内的米糠、玉米胚芽和油茶等资源,积极发展米糠油、玉米油和茶树油,努力提高国产油料产油量,降低进口依存度。<br> 第四部分是运用模型分析了国内大豆和油菜籽的全要素生产率(TFP),指出由于农业生产扶持政策未能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使得我国大豆和油菜籽的全要素生产率在过去30年中无明显改善。由于资源短缺对油料生产的约束在未来仍会持续增强,因此在国内全要素生产率无显著提高的情况下,通过进口弥补国内供给不足将是一个不得不实施的选择。<br> 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根据前面的研究,提出了发展国内油料作物生产、提高自给能力,完善进出口调节机制、增强国内植物油安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完善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和规范外商投资管理,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等政策建议。
当今世界经济呈现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中国也积极开展同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区域贸易安排。鉴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在WTO中“一国四席”的特殊地位,根据WTO的相关规定,“两岸四地”有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合法基础。若“两岸四地”成功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将不仅有利于促进四地的经贸合作,更有利于中国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因此,本文致力于研究现阶段如何构建“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问题。<br> 除去引言与结语,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介绍了WTO框架下的区域贸易安排,重点阐述了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并比较分析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这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特点;第二部分笔者介绍了中国在WTO中“一国四席”的现状以及“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指出两者为建立四地区域贸易安排奠定基础;第三部分笔者首先界定了“两岸四地”区域贸易安排应当采取的名称及模式,即“大中国自由贸易区”,并且客观地指出了构建过程中将面临的各种障碍,接着,笔者对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阐述,最后,笔者对其中的几个具体制度设计提出了粗浅的看法。此外,笔者在结语中还谈到了“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实现步骤:应当在完善CEPA及ECFA的相关规定,并尝试先加强小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进行。
知识产权问题是影响中美经贸合作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至今中美之间集中爆发了三次知识产权冲突,而我国在争端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2007年美国在我国入世六年之际就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提起了WTO体系下的争端解决之诉——WT/DS362案,首开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WTO之诉先河,DSB专家组也首次就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发表了看法。WT/DS362案以三十年来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为背景,以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不力为现实,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平台,对中美知识产权关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的研究也围绕WT/DS362案展开。<br> 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br> 为了对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本文首先追溯了WT/DS362案的历史背景——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依其特性分为产生发展、集中爆发和后WTO时代的争端三个阶段,划分各阶段的时间节点依次是中美建交、改革开放初期和中国入世,争端核心依次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缺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知识产权执法效果不明显。历次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共性是激烈冲突——暂时和解——问题重生,使中美知识产权问题呈无果循环态势。<br>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WT/DS362案内容和学者对此案的一些观点。本案有三个核心诉讼请求:刑事门槛、海关措施和著作权法。刑事门槛中学者探讨了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商业规模”的解释方法、中美知识产权刑事执法机制的区别、美国的失误等问题;海关措施中学者探讨了TRIPS协定第46条和第59条的含义及关系、中美海关措施的区别等问题;著作权法中学者探讨了我国著作权法的真实含义、施行效果和公共秩序原则等问题。双方在最后的裁决结果上互有胜负。<br> 第二部分围绕专家组的裁决展开,探讨了专家组裁决的法律逻辑和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在建立诉讼请求、判断职权范围和运用司法节制等外围问题上,专家组表现出内向和拘束性。在法律解释这一核心问题上,专家组就争端焦点“商业规模”综合运用了WTO的各种法律解释规则,充分体现出对DSB传统的遵循。在证据审查环节,专家组仍然依据DSB传统划分举证责任,倚重表面证据规则严格审查各类证据,中美两国在这一环节的举证责任及表现差异对案件结果有很大影响。在争端焦点即知识产权执法标准上,考虑到解释权限、TRIPS协定的历史、宗旨及整体内容,专家组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未来执法标准是否会明晰化还有待观察。<br> 第三部分探讨了催生WT/DS362案的后WTO时代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新焦点——知识产权执法效果。美国提起争端解决之诉的直接动因是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政策、对华政策的阶段性需求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根本动因是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不力。知识产权执法不力的表现,一是立法不精细,即执法制度上各种权利的缺失、模糊和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执法中过于倚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各自及其衔接都存在不同问题。至于知识产权执法不力的深层原因,中外学者提出了文化复杂性、政治意愿缺乏、发展现状制约、利益群体博弈等观点,指出其背后原因的错综复杂性。<br> 最后本文就WT/DS362案探讨了至于未来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走向。总体而言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仍会问或出现,其重心由双边谈判转向争端解决之诉,也不排除美围在WTO体系下推动对第41进行立法解释或是在双边贸易中推行TRIPS+标准的可能。为避免与解决争端,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足首要选择,推行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测评体系也有助于消除误解,此外我国还应当充分利用主场优势积极应对诉讼,为发展中国家争取进一步的优惠标准,而最治本的方法则是国际经济合作与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