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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聚焦创新全球经济治理模式

来源:新华丝路网 责任编辑:李晓纬 2019-04-20 04:39:18

图为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现场

新华丝路网上海4月19日电(王婧)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18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治理”的议题纷纷建言献策。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主任扬帆表示,目前,“一带一路”的纠纷,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商事纠纷、合同纠纷;二是关于投资的纠纷;三是国家之间的纠纷;四是不同国家劳动法、雇佣法方面的纠纷。她认为,解决上述纠纷的较好途径是国际仲裁,基于国际仲裁的中立性、专业性、可强制执行力,可为“一带一路”国家普遍接受。

扬帆同时提出争议解决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即发展中国家的争议解决机制和发达国家的争议解决机制之间的不平衡。因发展中国家缺乏经过专业培训的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资源,政府司法部也相对不完善,而发达国家的争议解决机制昂贵并复杂,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对等。另外,解决争议以后,对当地东道国的影响可能会较为深远。

扬帆认为,“一带一路”为国际仲裁带来三大契机,分别为:国际商法和谐化发展的机会、国际仲裁与ADR法及实践的机会、跨境专业培训与资质认可的机会。总体而言,国际仲裁和“一带一路”的开放、包容的理念是一致的。

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主任奥列格•扎伊采夫认为,学术界须在科学、文化、体育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起新的教育平台和流程,帮助连接不同国家的文明,助力东西方文明的相互转化,提升教学、科研、文化方面的软实力,从而建立起新的经济关系。

图为第二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现场

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沈秋明建议,就“一带一路”专门设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构,从而实现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因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从法律体系到司法特色,都差异很大,可设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来处理相关方面的事情。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院长袁胜育表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要求我们既要研究法律问题,更要研究潜藏在法律问题背后的文化、历史问题,“要培养一种对法律文化的尊重,对不同文明生活方式的尊重,才有可能把经济搞好”。袁胜育认为,发展经济不仅仅是经济学家,或者是经济从业者所能解决的问题,其背后有着具体国家的人文、社会、历史、风俗等方面形成的合力,而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可为创新全球经济治理模式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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