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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文化之十:全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来源:鄂尔多斯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晓纬 2017-09-14 09:48:41

近年来,鄂尔多斯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符合本地实际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阵地与流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路子,被列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10个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之一。

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结构,实现公共文化网络全覆盖。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不断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起以市、旗两级为骨干,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和嘎查村为基础,农牧民家庭文化户和民间组织为延伸,流动文化为枢纽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2011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0亿元,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145万平方米,人均0.73平方米,其中,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率、覆盖率和受益率均达到100%。全市公共图书馆藏书370万册,人均1.85册,年流通0.73次,人均到馆次数0.58次。市和8个旗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纪念馆)。全市74个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使用功能都实现了“十个一”要求。(即有1个藏书在5000册以上的图书阅览室;1个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的20台以上电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个文艺排练室;1个棋牌游艺室;1个展览陈列室;1个体育健身活动室;1个集看电影、文艺演出的多功能厅;1个集大型文体活动的文化广场;1支业余文艺队和1辆流动文化车)。全市907个行政嘎查村和社区全部建有文化室,70%的嘎查村文化室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实现了“四个一”要求(即:有1个图书阅览室(草原书屋);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1个包括文艺、游艺、健身活动的综合活动室,有1个集看电影、看演出、体育活动的文化广场)。90%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实现了“七个一”要求(即:1个多功能活动厅,1个书、刊、电子阅览室,1个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1个展览陈列室,1个体育健身室,1个棋牌游艺室,1个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全市建成草原书屋739个,市、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9个,基层服务点906个,实现了农村牧区全覆盖。在全区率先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全覆盖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惠民工程,全面提高数字广播电视入户率,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7%以上,广播电视自办节目覆盖率达到88%以上,在全区范围内最早实现市、旗两级自办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城乡。

在加强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同时,制定出台扶持民间文化组织和家庭文化户办法,把民间文化组织和家庭文化户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范畴内,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结构,延伸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形成五级公共文化网络。到目前已先后扶持家庭文化户1.1万户,组建民间文化组织和乡村业余文艺队1000多个,有效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补充。建成了“城镇10分钟文化圈、农村2公里文化圈、牧区10公里文化圈”。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公共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努力让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大众。一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结合鄂尔多斯市城乡发展实际,突出民族地区特色,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等配套政策文件,围绕保障群众读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参加公共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制定了主要包括保障标准、服务标准和评价标准三大类,文化设施、组织支撑、财政保障等16个项目、共60个具体实施标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制订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对于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面积、功能配置、服务内容均提出了明确的建设标准,要求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米,要设置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等设施,配备图书、电脑、电视、投影仪、音响、乐器、桌椅等设备;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人员,要有1支民间文艺队;每年开展文化讲堂、展览展示、舞台艺术展演组织文化活动不少于6次,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同时,为推动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首批创建3个示范旗区和161个示范单位,其中包括9个示范文化站,55个示范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全市基层文化站、中心标准化建设。二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经常开展全民阅读、文艺表演、文物展陈、图片展览等文化活动,全市每年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1000多件,举办“百日广场文化活动”和“乡村文化节(那达慕)”等群众文化活动1000场次以上,同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牧区,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目前,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1013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免费开放,全市人均每周参加文化活动在5小时以上,农牧民平均每月能看到1场电影,每年能看到5场以上文艺演出。推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利用覆盖城乡的广播电视网络,将优秀的文化产品,通过自办节目传送到千家万户,开展了“爱我鄂尔多斯—唱响鄂尔多斯、全市中老年才艺大赛、家庭才艺大赛”等系列电视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流动文化服务,针对我市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特点,为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配备了1辆以上流动文化车,建起了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馆、流动文化站、流动博物馆和流动电影站。6支乌兰牧骑均保持自治区一类乌兰牧骑标准,每年为基层巡回演出百场以上,形成强有力的流动文化服务体系。三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管理办法》,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文化类民办非营利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家庭文化户和民间文化组织开展文化活动。鄂托克前旗组建了“千人四胡演奏队”、“千人三弦演奏队”和“千人筷子舞队,乌审旗组建马头琴交响乐团和“千人马头琴演奏队”,遍布全市的近千名农牧民作家、诗人,1万多户娱乐型、文艺型、知识型、科技型家庭文化户,千支“文化独贵龙”、民间艺术团、民间文化协会,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引导群众提升素质、塑造文明、引领风尚。四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建设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平台”,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网络,解决了边远农牧区群众享受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出了“掌上图书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核心城区“通借通还”等数字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推广应用卫星数字工程技术,建设卫星数字农家书屋,解决偏远地区农家书屋的内容和信息更新问题,将文化素材及农牧业信息全面覆盖,真正为农村牧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五是推动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利用。近年来,相继出台多项关于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共建共用政策文件,有力的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向基层群众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文体服务之外,还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开展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法治教育其他公共服务,为基层打造一个方便群众、便捷高效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努力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鄂尔多斯市把“中国梦·尽责圆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放歌草原、书写百姓”、“德润草原、文明之行”、“乡风文明大行动”、“爱我鄂尔多斯”等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之中,努力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把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与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开展;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围墙围栏等宣传载体,切实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善行义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宣传力度;着力推进勤劳节俭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五大文明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了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大行动,推广“道德信贷”,启动“好家风、好家训”“好邻居、好婆媳”“文明农牧民”评选表彰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微电影、“快闪”、漫瀚调、二人台等形式,广泛传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拴整人家的感人事迹,让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文化服务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挖掘传统节日和民间文化资源,开展以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为主导、农牧民为主体的“敖伦呼日呼文艺集会”、“杭锦文化日”、“漫瀚调艺术节”、“萨拉乌苏民间文化艺术节”、“阿尔寨民间文化节”等各类民间文化节庆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牧民文化生活。

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推动公共文化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有效推进旗区宣传部长兼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分管文化旅游工作;为每个苏木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核定至少3名编制;实行“旗聘、乡管、村用”工作机制,为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了1名管理人员(目前,财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市图书馆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公共图书馆实现了社会广泛参与的新的管理模式。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达到7300多名,每年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达6000多次。跨行业、跨部门组建的乌审旗的“文体特派员”、“文化协理员”,伊金霍洛旗的“文化指导员”,东胜区的“文化使者”,为基层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强化技术保障。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设备配置标准,并以市、旗区补贴等形式予以落实。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都建立了不同规模的电子阅览室,其中10台电脑以上规模的电子阅览室达到240个,占30%;公共图书馆都建立了电子图书阅览室,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5000万元专项资金,之后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各旗区每年安排150万—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文化网络建设、文化产品购买、活动补贴等,把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政府惠民工程。四是强化供给保障。将《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日报》等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由政府统一购买。同时,在学校、广场、公园、医院、集市等公共场所设置阅报栏,努力实现党报党刊全覆盖。以补贴演出机构等方,每年引进20多台国内外优秀剧节目。创作编排了《森吉德玛》、《鄂尔多斯婚礼》等一批大型民族舞剧,对鄂尔多斯籍观众实行成本票价,以驻场演出的形式服务群众,满足市民不断提升的文化需求。五是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市、旗、乡三级党委、政府都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也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部门对部门、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基层文化站、文化室实行评估制度,分一级、二级、三级文化站和示范文化室,对达标升级实行奖励制度。

鄂尔多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民族性、地域性和时代特色,走出了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数字化程度不高,基层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市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水准,全力构建引领时尚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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