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地释放发展活力,今年以来,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多措并举助力失信企业主动自新、重建信用。
以“双书同达”提高信用修复知晓率。按照“一处罚一告知”的原则,县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行政处罚类型、公示平台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以及信用修复时间、方式及流程等内容。
以“告知提醒”提高失信行为纠正率。对已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但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主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按月梳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案件情况转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府院联动”用足用好信用监管工具,积极督促失信主体有序推出失信名单,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信用灵璧”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以“帮办代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主动靠前服务,灵璧县信用办安排专人指导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满意度。
以“培训宣传”提高信用修复通过率。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会议、培训等多途径、多渠道宣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以及“信用中国”门户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和信用记录修复的指导,增强被处罚信用主体主动修复不良信用意识。加大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信用修复业务培训力度,要求熟练掌握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材料等具体规定,信用修复首退率不断降低。
以“柔性执法”提高轻微失信行为包容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公正执法铁拳行动,全面整治“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外包执法等。鼓励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免罚,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有力度”,规范执法“有尺度”、公正执法“有精度”,文明执法“有温度”。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创新发展容错制度,在宿州全市范围内开出首例承诺轻罚决定书。(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