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推进规则标准“软联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各国人民“心相通”,扎实落实八项行动,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未来,随着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将为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贡献。
17日,由商务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制度型开放: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主题边会在广西南宁举行。
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据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介绍,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
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为了解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2019年以来,在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在政策制度、法律保障、“一带一路”、开放领域与开放区域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高水平对外开放。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主委周健民表示,连云港要着力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重要支点。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25日表示,顺应中国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的需要,当前我国要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未来商务部将从四方面入手予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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