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北京拟在新一轮的服务业开放中,通过在产业开放的路径上加码,吸纳就业的同时,也与设立自贸区的城市区域争夺高端资源。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透露,目前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在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的规定,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的一致。
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上一年上升32位,体现出我国营商环境改善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如何取得的?怎样让营商环境更上层楼?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后的负面清单由2017年版95条措施减至2018年版45条措施。这份负面清单将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负面清单由自贸试验区推向全国,主要是促进了投资自由化。而将审批权有条件下放到地方,则是体现了便利化,能够大大提高外资准入的效率,节省外资注册登记的时间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的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2018年我国将大幅度放宽金融等领域外资准入,推进实施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措施
冠名"淄博号"的X9006次列车16日驶出济南铁路局农中火车站,踏上前往乌兹别克斯坦的跨国之旅。
《通知》明确,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经济全球化呈现新特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提升我国引资新优势,促进吸收外资实现稳定增长。
16日,中国外资开放新政重磅出台,外资开放领域迎来最密集政策红利。这份名为《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22条具体举措涉及多达32个中央部门。
中国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孟华婷2月2日称,今年将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相信会有更多的外资项目落地中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23日说,商务部将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枝平19日在海南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上称,近年来海南外资准入优势不断凸显。2018年至2021年,海南累计实际使用外资87.96亿美元,达到建省前30年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91.5%,四年增长平均率达到79.4%。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清单涉及11个行业共27条内容,比全国版、自贸试验区版更加精简,支持海南自贸港率先开放,实现中国外资准入进一步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在有效控制疫情稳定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对外开放保持“加速度”。记者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赶制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力争比往年更早推出。权威专家表示,新版负面清单提早至5月公布的可能性较大,医疗、养老、金融等服务业准入将迎更大突破。
对于外资金融机构而言,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各金融行业都将呈现不同程度的机遇和挑战。本次的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新政,将会给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资产管理机构,以及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机构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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