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积极引导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企业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跨境直接投资合作焕发新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境外投资合作项目。2025年第一季度,自治区新设9家境外投资企业,均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设,其中8家在蒙古国注册设立,1家在阿联酋注册设立,中方协议投资总额2.37亿美元。截至2025年3月末,全区在俄罗斯、蒙古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28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现存境外投资企业419家,占全区境外投资企业的75.22%,中方协议投资总额39.74亿美元,投向行业集中在批发业(37.23%)、采矿业(12.89%)、农林牧渔业(11.93%)、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7.16%)等。
二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外商投资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2025年第一季度,来自马来西亚、韩国、蒙古国3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者在自治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共3家,占全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27.27%,外方所占注册资本283.33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末,蒙古国、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2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自治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4家,外方所占注册资本6.85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3.81亿美元。投向行业集中在批发零售业(38.89%)、农副食品加工业(5.56%)、商业服务业(5.56%)、采矿业(4.86%)、其他服务业(4.86%)、运输仓储业(4.17%)等。
展望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持续支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跨境直接投资合作,搭建多元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拓展对外经贸合作,推动跨境投融便利化政策扩围增效,实现内蒙古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