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司法局着力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化源头管控,紧盯关键环节,精准靶向施策,全力以赴当好法治政府建设“守门员”,努力将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扩展到政府活动各个方面,真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统筹法治资源,锻造审查“主力军”。积极整合基层司法所、综治办、法律顾问等法治资源,统筹推动“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方协作的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旨在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最大限度释放合法性审查活力;与此同时,还通过定期组织全县法治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围绕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析理,全面提升审查人员实践操作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努力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在实处。
强化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审查效能。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所以在文件起草初期主动与起草部门沟通,提供法律指导,帮助承办部门完善框架结构、规范文件内容表述,解决潜在法律风险,切实推动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风险防控转化。尤其对于重大复杂事项,还采取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方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专业优势,确保审查结果准确权威;另外该局还坚持合法性与合规性合理性审查有机结合、起草单位内部法制审核与合法性审查双重保障、书面审查与交流互动有效衔接,以此全面提升审查效能。
健全流程机制,拧紧合法性审查“程序链条”。建立提交-初审-复核-反馈闭合审查流程,细化审查事项,明确各类事项送审材料,落实部门初审,形成责任明确、流程清晰、标准规范的工作规程,特别对基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行政执法行为等进行全面审查,既要确保应审尽审,又要做到审查工作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司法所长列席党政会议相关举措,推动合法性审查向基层有效延伸,逐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全覆盖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全县共累计完成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9件,提出意见建议90条,切实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史宗耀 冯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