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尼西亚总统颁布了有关在该国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总统条例。而印度尼西亚政府也随即就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必要性做出了声明,并表示该条约可以为那些以电子媒体形式进行展现的视听表演作品提供保护。
日前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方网站获悉,北京时间1月28日,作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第30个缔约方,印度尼西亚批准了该条约。按照条约的相关规定,该条约将于3个月后的2020年4月28日对其30个缔约方生效。
显示 2 条结果
塞尔维亚:走进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
镜观世界 | 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
雨季下的肯尼亚安博塞利国家公园
“中国白•德化瓷”国际巡展美墨荷推介会